乒乓球比赛规则:成绩和电视转播

来源:楚天运动频道 编辑:soloya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点击数:

  11月13日消息,以下是乒乓球比赛规则中对成绩和电视转播的规定:

 

  3.7.8成绩
 

  3.7.8.1主办协会在比赛结束后7天之内,应尽快将详细成绩和比分,包括国际比赛、洲和国际公开锦标赛的各轮成绩,以及全国锦标赛的最后几轮的成绩,寄给国际乒联秘书处和有关洲联合会的秘书。
 

  3.7.9电视转播
 

  3.7.9.1除世界锦标赛、洲锦标赛和奥运会以外的比赛,只有经主办协会许可,才可对比赛进行电视转播。
 

  3.7.9.2运动员参加一次国际比赛时,将被认为同意在该比赛中运动员的电视转播事宜由主办协会控制;在参加世界锦标赛、洲锦标赛和奥运会比赛时,运动员将被认为同意在任何地点进行比赛期间的现场直播和赛后一个月之内的录像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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