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乒乓球俱乐部乙B总决赛参赛资格补充通知

来源: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 编辑:soloya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点击数:

  6月4日消息,以下是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有关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乙B总决赛参赛资格事宜的补充通知:

 

  关于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乙B总决赛参赛资格事宜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就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乙B总决赛参赛资格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2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竞赛规程的第十四条第二款中规定:“获得乙B组天津赛区和河北省石家庄赛区前10名的俱乐部及安徽省合肥赛区前12名的俱乐部将获得参加乙B总决赛的资格。如同一支队伍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参加总决赛资格,则取最好名次的一站成绩;如各站比赛成绩相同,则取最早一站的成绩;其它站比赛的出线队伍依次递补”,现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同一个俱乐部以“同一个队名”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则取最好名次的一站成绩;如各站比赛成绩相同,则取最早一站的成绩;其它站比赛的出线队伍依次递补。”

 

  (二)同一个俱乐部以“同一个队名”报名参加各分站赛,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同一个俱乐部不同队的人员(如A俱乐部红队、黄队等),参加各分站赛和总决赛不得重新组合;

 

  (四)同一个俱乐部不同队在各分站赛按照各自名次录取,确定总决赛资格。

 

  二、根据2012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竞赛规程的第九条第三款第四项中规定:“参加乙B总决赛的运动员应是参加分站赛的人员。如取得乙B总决赛资格的团体成员因故不能参赛,或分站赛未报满名额,允许替换或增补1人。替换或增补人员必须是中国乒协注册个人会员,并且2012年未在任何俱乐部注册”,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替换或增补的运动员在2012年度未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乙A、甲D、甲C、甲B、甲A、超级俱乐部比赛;

 

  (二)替换或增补的运动员在2012年度未代表任何其他乙B俱乐部(包括本俱乐部的其它队)参加过比赛。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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