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11版)》颁布

来源:华奥星空 编辑:物思羽lucky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9日 点击数:

  该办法是为了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发展网球事业,加强中国网球协会组织建设,规范会员管理和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网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网球协会章程》而制定。《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11版)》主要面向包括个人、俱乐部、地方协会在内的中国网球协会会员,就会员资格、入会程序、会员权利以及义务等多方面进行了最新阐述。

 

  而这也是继前不久《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1版)》出台后,中国网球协会今年颁布的第二项针对国内网球发展的规范性办法。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国内网球运动的迅速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及组织加入到这项运动中来,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不少新的变化与冲击,中国网球协会希望借助相应规范办法的修订及出台,与时俱进,更好地推动中国网球的向前健康发展。

 

  本次颁布的《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11版)》由十章共五十条构成,内容更具指导性及操作性。《办法》总则中规定,“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分为会员协会和会员俱乐部。”其中会员协会不单指网球重点发展城市的网球协会,亦包括“其他在网球教学训练、网球技术技能和理论培训、网球研究与传播等方面具有专项职能的全国性专业网球社团组织。”

 

  而协会俱乐部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网球协会所属的网球俱乐部”,“高等院校的网球俱乐部具有100名以上会员的,经过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加入本会”,还包括“其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法人俱乐部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俱乐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开展活动或经营的,或具有5处以上连锁场馆的,或具有10片以上网球场地的,或具有200名以上个人会员的,或以培养高水平职业选手为目的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通过量化等手段使其更具操作及透明。

 

  此外,在会员权利一章中,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的各项权利都一一罗列,如“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交流、竞赛、科研、培训等活动的权利”,“优先、优惠获得本会的资料、技术指导、咨询以各种纪念品、器材和其他有关服务和物品的权利”等。(供稿:中国网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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